搜索

宁波购房缴纳契税重大调整,3月10日起执行

[复制链接]
hd0*** 发表于 2025-3-19 18:02:30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   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、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今天联合印发通知,明确我市契税优惠类家庭住房套数查询区域范围调整事宜。

1.jpg

此次调整,最主要的内容是:购买市六区住房的,契税优惠类家庭住房套数查询区域范围,由市六区调整为购房所在区行政区域。


按于2024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契税新政,目前在宁波购买新建商品住宅、二手住宅的购房者,契税缴纳标准如下表所示:

这里面,购房者申报缴纳契税的这套住房,是属于家庭首套房、二套房还是第三套房,非常关键!直接关系需缴契税的多和少!


而此次调整后,海曙区、江北区、鄞州区(含高新区新明街道、聚贤街道、梅墟街道,东钱湖镇)、镇海区(含贵驷街道)、北仑区、奉化区各自作为一个独立的查询区域。     


此次调整,最主要的内容是:购买市六区住房的,契税优惠类家庭住房套数查询区域范围,由市六区调整为购房所在区行政区域。

2.jpg

因此带来的契税变化,举例如下:

假设一位购房者在海曙区已有一套住房、在奉化区也有一套住房,现在鄞州区新买一套面积120平方米、计税房款360万元的住房,且是其在鄞州区买的第一套住房,则新买的这套住房——
此次调整前:查询市六区范围,属于家庭第三套房,应缴纳契税360*3%=10.8万元。
此次调整后:只查询鄞州区,属于家庭首套房,只需缴纳契税360*1%=3.6万元。


按三部门通知,此次对契税优惠类家庭住房套数查询区域范围的调整,于2025年3月10日起执行。2025年3月10日起,个人购买住房后,申报缴纳契税时,就可以享受调整后的标准了。
(转自御海天下公众号)
来源 宁波晚报 记者 徐露清
编辑 林杨攀 审核 王籍 吕荣

评论0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手机版|御海天下论坛

GMT+8, 2025-4-3 23:27 , Processed in 0.106583 second(s), 29 queries .